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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的点洪路案是否揭示了《清洁水法》的问题?

经过迈克尔·克拉克- 2011年5月26日22:23:0 GMT
鸟类的点洪路案是否揭示了《清洁水法》的问题?

5月2日,陆军工程兵团炸毁了密苏里州的鸟类点堤防,以重定向密西西比河,实际上节省了伊利诺伊州开罗的上游小镇,并可能避免造成重大的下游洪水损失。像救济阀一样,破碎的堤防使洪水泛滥到了鸟类点 - 新马德里洪水,该区域由13万英亩的土地占地13万英亩,主要是农业土地和200所房屋。洪水泛滥的权利是由联邦政府作为地役权购买的,在法律通过后,1928年的《洪水管制法》授权了洪水。军团决定何时“操作”洪水,这是河沿河的四个。

洪水是一个新概念。在1927年大规模洪水之前,管理密西西比州仅限于建立越来越高的堤防。洪水基本上引入了一种缓解洪水的手段,但它们是有争议的。由于居民声称其建设的无数诉讼,鸟类点洪路系统花了14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简而言之,他们想要赔偿,尽管并非全部。直到今天,洪水范围内还有财产,联邦政府尚未确保流动权利。

尽管不完整,但洪水是在1937年最后一次“运作”的,但只有在国民警卫队被部署后才能驱逐武装居民阻止军团人员炸毁堤防。多年来,洪水的运营计划发生了多次变化。5月2日堤防的破坏是基于1986年制作的最新操作计划。

从历史上看,反对洪水的反对主要集中在财产权问题上。然而,密苏里州总检察长克里斯·科斯特(Chris Koster)最近提出的禁令申请防止鸟类点的破坏堤防断言,经营洪水泛滥的是违反密苏里州的清洁水法。科斯特先生认为,洪水的释放可能会导致国家水域的污染,直接违反密苏里州的《清水法》,并指出了《联邦清洁水法》中的一节,该部分支持他的论文,即他的论文,即军团受到国家水的约束质量法。

法院认为,《联邦清洁水法》包括保护陆军及其维护航行任务的例外。法院坚持认为,这直接提及了军团的洪水控制和通航任务。法院总结说,由于洪水的目的是维持可通道性,这是基于意见中脆弱的证词的主张,因此军团免于密苏里州的《清水法》。

但是,法院继续说:“如果确实正确的原告是正确的[军团受国家清洁水法律的约束],那么[《清洁水法》]根据《洪水控制法》,[清洁水法]将军团的核心功能拒之门外。”``看来,根据法律,原告不正确,但它引起了关键的法律缺陷,因为当地水质法规可能是出于防洪和航行的目的而违反的。尽管洪水控制和通航性至关重要,并且经常挽救生命并减轻经济影响,但不应以牺牲当地水质为代价来实现。另外,如果由于洪水的运作而发生水污染或违规行为,州似乎没有法律追索权。

该案说明了联邦水资源管理系统破裂的更广泛问题。USGS测量水量,EPA调节水质,NOAA预测洪水事件,军团监督洪水控制等。需要整合这些服务,在这种服务中,洪水和水质的问题表达了声音。最近,当USGS,NOAA和军团宣布了新的合作伙伴关系以促进整个机构的合作水资源管理时,迈出了一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似乎有一个法律漏洞,牺牲了需要修补水的水质。